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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暑期辅修开课及交费通知
各学院、各年级同学: 2018年辅修专业报名招生已经结束,现将暑期辅修开课及交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辅修及选课安排 (一)2015、2016、2017级学生,由各辅修学院教务员在后台选定辅修课程。如有同学需要中途退出辅修,请在6月20日前向辅修学院教务员递交退辅修(见附件1)申请,退辅修申请表也可自行在教务系统下载,由辅修学院教务员进行退辅修和转成绩处理。过期不予受理。 (二)2014级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第16周(6月15-20日)到辅修学院教务员处选课。 (三)跟班修读数学科学学院辅修的学生由本人在7月16日前将选课确认表发给数科院张老师(电子邮箱:1009527372@qq.com 数学科学学院112室,电话:85216655-8112)选2018-2019(1)学期课程。 (四)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4【14】函《教育部办公厅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我校从2015年开始只进行辅修、双学位证书的招生,学生毕业时不再颁发双专业证书,因此部分2016级已完成30学分辅修课程的同学请在6月26日前填写 “华南师范大学申请继续修读双学位证书确认书”(附件2:)交辅修学院教务办。
二、暑期辅修开课安排 暑期辅修课程将在暑期第一周开始上课。随后教务处首页将公布各学院《2018年暑期辅修课程上课、考试安排表》。请同学们按照课表公布的时间、地点前往上课和考试。
三、交费安排 (一)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及《关于对辅修和双学位课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决定》( 华师〔2011〕103号)规定,辅修课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英语、日语、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心理学专业120元/学分;汉语言文学、法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110元/学分。 (二)交费时间和方法 2018年暑期辅修双学位学费交费采用网络在线支付的方式。 特别提示:网络在线支付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交学费,未交学费的学生,视同自动退出辅修,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 具体安排如下: 1、交费时间 交费金额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日 教务处网站、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会公布学生应交费金额,请辅修在读同学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在6月28日前联系辅修学院教务员修改,过期不予修改。 交费时间:2018年7月3日至7月9日(每天交费时间为上午8点至晚上10点)。 2、交费方法 石牌、大学城、南海三校区2014、2015、2016、2017级学生: (1)学生在浏览器地址栏键入网址:jwc.scnu.edu.cn,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系统登陆界面→输入学生个人帐户信息(用户名、用户口令)→选择“学生”,点击“登陆”按钮→点击“活动报名”菜单→点击“收费系统”。 (3)进入“我的待付款”界面,选择“2018年度暑期辅修双学位学费”项目,点击“付款”。 外校学生: (1) 登陆华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http://pay.scnu.edu.cn),选择“无账号用户”。 (2)进入“无账号用户”界面,输入华师辅修学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出现支付码,再点击“支付码”,进入支付页面。 (3)查看付款信息,点击“全额支付”,按指引完成交费。 (三)注意事项 1、2015、2016、2017级的学生可以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各学院《2018年度暑期辅修课程安排表》确定学分总数,2014级的学生可根据自己选课情况确定所选学分总数,并根据各年级的收费标准确定自己应交的学费总数。 2、辅修专业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实行交费就读。请同学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报读并交费,已交学费均不予退回,学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终止下学期辅修课程学习者,应按时向辅修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3、如果中途退出辅修专业读修,须按时提交退辅修申请,否则一经扣费成功,概不退费。不交学费的同学,不允许参加辅修课程学习和考试。 4、如果想放弃读辅修,请不要交费,否则一旦主动交费成功,无法退费。如遇休学等特殊原因需要退费,请在2018年9月21日前向辅修学院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5、超过交费时间,不予办理交费。 6、华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信息如下:校园网账号是学生的一卡通号,密码与校园网上网密码一致,未修改上网密码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登录时无反应则可能是账号或密码不正确,石牌校区的同学请联系宿舍所在楼层网管修改密码,大学城校区的同学请到大学城网络中心(电话020-39311498)修改密码,南海校区的同学请到南海校区信息中心214室(电话0757-86687823)修改密码。 7、此次辅修学费交费采用网络在线支付的方式,同学如在交费过程中遇到支付方面的问题,请联系财务处老师(电话:85211128) 四、教学评估安排 (一)评估时间:8月1日——9月14日 (二)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每个学期例行的重要工作,评估结果对教师改善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程教学水平以及深化教学与管理改革、确保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等具有重要指导价值,每一位参加辅修课程学习的学生务必客观、公正地参与评估工作。 2、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自行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3、未完成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班级,其所在教学班全体学生将不能进行选课、成绩查询等。 4、学生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未有选课但出现需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老师和课程时,请及时与开课学院的教务员联系并进行处理,以免任课老师录入成绩时记为0分。
教务处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