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5届硕、博毕业研究生:
踏入年末,开始进入了各用人单位招聘的高峰期,为更好地做好2014-2015年的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置工作
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规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共需缴纳工本费用8元/人(从2013年开始,《就业报到证》工本费不再收取),之前已经收取。
二、材料下发工作与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注意事项:
(1)此表每人只有一份(定向、委培、可分配人员、留学生、在职生等不需要领取和填写此表);
(2)原件只有一份,请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原件,遗失不予补发;
(3)就业推荐表复印有效,找工作时无需提供原件。如用人单位需要你在推荐表复印件上加盖我院公章表示与原件相符,请上班时间带上原件与复印件来我办办理。此表非常重要,建议只有在最终落实单位并签约后再提交给用人单位。
2、《就业协议书》(四联三方协议)
注意事项:
(1)协议书有四联,每人只有一份,并有唯一的编号,与研究生个人直接绑定,遗失不予补发;
(2)请谨慎考虑再与用人单位签约,一旦签约生效,在毕业报到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约造成的经济纠纷或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协议不得转借他人。凡考博、自主创业、出国等无需协议书的同学,请在落实有关事宜后务必交回协议书,以免影响录取、政审等工作。以前曾出现过由于出借协议书导致与用人单位产生经济纠纷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例;
(4)具体填写要求请参见协议书上的有关项目,建议均要填写不要留空(空白地方如无内容请打斜杠),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请上班时间亲临我办见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签约深圳、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区的同学请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档案与户口挂靠事宜。还须提供由当地人保局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方能办理报到证。
(6)定向、委培、可分配人员、留学生、在职生等无此协议。
3、《成绩单》
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之前已经下发各班,原件只有一份,请务必谨慎保管。考虑到之前时间较早个别同学成绩不齐,学院办公室专门为大家再准备了一份成绩单,并附在就业推荐表内,与推荐表一样复印件有效,如需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手续与就业推荐表一致。同时为了便于大家找工作方便,我办已委托2013级、2014级部分研究生帮大家复印好了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并加盖了与原件相符和公章,届时连同推荐表一起下发(如档案内没有的则没有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
注意事项:
(1)全体研究生均需填写,登记表每人两份,其中一份归入个人档案,另一份送学校档案馆保存;
(2)找工作时无需此表,此表统一在2015年5月份中旬左右下发再进行填写盖章,届时另行发布通知。
5、《报到证》(派遣证)
由我办根据大家签约并登记好的信息(具体的签约登记的要求与流程请见“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与登记的通知,view.php?tid=113&cid=1”)通过就业系统上报方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由中心统一审核并印发报到证。第一批下发时间大致在2015年7月初前后,不存在提前打印报到证的案例。我办大约在2015年5月26日之前上报第一批就业方案以便打印报到证,请各位同学谨慎签约、填写好上述的电子版信息并交我办,如无法参加第一批上报,在6月20日左右前会有第二批的上报。如果上报了就业方案后存在协议变更的,需重新上报改派,会耽误不少的时间且容易产生纠纷,建议如果可能存在变动情况又不急于第一批报到证的同学可参加第二批上报。
三、时间安排与后续工作
兹定于11月19日(周三)上午8:30在学院院楼一楼演讲厅召开全年级研究生就业大会,内容主要是邀请研究生处卢勃副处长和主管就业工作的刘邦卫老师前来做讲座,内容有关就业政策、就业事务办理、就业经验介绍、现场答疑等。同时下发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与成绩单。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感谢您的谅解。
注意:
(1)会议重要,请大家务必出席;
(2)推荐表、协议书与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属于重要材料,请亲临签字领取,留下手机号码,暂不得委托代领。
四、其他事项
1、学校放假期间是无法盖章或填写政审意见的,请有政审、盖章、见证、开具证明等需要的同学,务必在学校寒假放假前(2014年1月23日之前)前来我院办理,请合理安排好时间,以免自误。
2、申请提前毕业的2013级政经、西经与劳经的硕士研究生,需经成绩审核、导师组开题同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等工作后才确定为应届毕业生,由我办另行提交就业计划后再通知进行相关工作(如领取推荐表与协议书等另行通知,图象信息采集照相的请3月自行前往),届时再前往大学城研究生处管理科(行政楼B306)办理。
3、如有其他补充事项再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定期查看我办网页通知和留意QQ群的通知或群邮件,并保持通信畅通。
近期工作较多,感谢各位研究生的支持与配合。希望各位研究生理性定位、谨慎选择,同时注意识别社会上的不良行为,注意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出外应聘过程中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手机有变更的,请上班时间联系我办(020-39310352 / 39310146)。
祝各位研究生学业有成、前程似锦。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