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上报与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03-25 来源: 作者:院研究生办公室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4641

关于我院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上报与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2013届硕博毕业生:

        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在到了关键阶段,为更好地开展就业管理工作,现将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位已经签约的研究生除了按程序提交就业协议到我办鉴证外,请及时进行就业协议的电子版登记,请见“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与登记的通知”(view.php?tid=113&cid=1),没有登记的已签约同学请及时补登,请大家务必保证自己填写的数据准确,以免影响就业方案的上报与报到证的打印;

        2、我办将会在5月31日之前完成第一批就业方案的上报工作(此批上报可打印第一批报到证,并于7月初发放),请各位同学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其中深圳等地方除了协议外,请同学们提供由深圳人保局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方可办理报到证的打印;

        3、6月中下旬我办还会进行第二次的就业方案的上报工作,未能及时参加第一批办理的同学请务必在此之前办理签约鉴证手续。如到期无法签约的,我办将统一安排相关同学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暂缓就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签约深圳且届时无法提供人保局接收函原件的同学也统一办理暂缓就业);

        4、对于在5月31日前已在我办办理签约鉴证的同学,我办都默认在第一批上报就业方案,一旦上报即不可毁约,如果不急需报到证的可申请6月中下旬的第二批上报,但请在5月20日之前致电我办告知。请同学们认真谨慎考虑。

        5、对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同学,请下载附件《毕业研究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并按表中的规定与顺序办理前五个手续(办理程序V时请带上新旧用人单位的解约或接收函原件,并准备一份复印件,前来我办领回协议书的第二、三联),于上班时间到石牌校区研究生处管理科(020-85211117)办理新《就业协议书》。请注意:① 办理该手续时请带上该申请表、研究生证和与旧单位签约的四联旧协议书;② 必须要有新接收单位方可办理就业调整手续;③ 拿到新协议书后按照以往程序办理签约鉴证手续,并及时告知我办新协议书号以便更新信息。

        希望各位研究生遵守契约精神,如办理调整就业手续的请务必与原单位理清法律责任,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祝大家前程似锦。

 

附件:毕业研究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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