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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院办李红贤处,电子版发至hsjgyb@126.com,谢谢。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我校评选推荐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请按照《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申报指南》(附件1)执行。 二、我校推荐南粤优秀教师的名额为7名;推荐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额为1名。各单位最多可向学校推荐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名。 三、各单位要对推荐候选人材料严格把关,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评审,经学校审批及公示,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选拔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上报,并要求按照规定的字数和表格式样填写,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格式。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0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1.《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表2),每位推荐人选1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表3),单位汇总1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材料承诺书》(附表4),1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 以上附表2、附表3,均还需须提供与纸质版一致的word或excel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ke3@sc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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