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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截止5.14)
有意向的老师将5月14日将申报清单(附件1)发至keyanjg@126.com。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广东省科技厅启动了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各单位应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与学科布局认真组织申报,经学院谨慎审议后方可上报到学校,限报1项。学校根据全校报名情况择优推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根据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 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 申报人员与材料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叠。 三、认定方式: 工程中心采用按标准认定,省科技厅将按照认定条件,经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将给予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予授牌。 四、认定材料要求与时间: (一)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 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 (二) 书面申请材料需和网上申请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三)申报时间: 1.5月15日上午11:00前:各单位报送申报清单(附件1)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01房,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shiwen@m.scnu.edu.cn。 华师科技处:陈世文 020-85217435,chenshiwen@m.scnu.edu.cn 省科技厅:蔡建新 020-83516653 问题咨询QQ群:41018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