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我院14级9个专业的毕业论文和双学位论文都将接受“查重”。请各专业配合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指导、写作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3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 3月28日-4月5日为论文初次“查重”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未通过查重不得参加初次答辩; 3. 4月10日前,学生经指导老师同意,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4. 4月10-4月20日期间,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初次答辩,未通过答辩者需参加二次答辩; 5. 4月25日前,学院进行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则延缓毕业; 6. 4月25日-4月30日期间,对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二次“查重”,不通过者将延缓毕业; 7. 5月5日前,学院组织优秀论文答辩,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确定各专业优秀论文报送学校; 8. 5月10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写作质量进行审核; 9. 5月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 由于学校未出正式通知,以上时间截点为暂定时间,如有更改我办将及时通知。 请各专业同学抓紧时间在老师指导下撰写论文,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切忌照搬照抄;请各系老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和把控,保证论文质量。 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和经管学院本科学生同时进行,老师指导学生名单请见附件。如有遗漏,请致电39311159添加。
学院教务办 2018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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